华声在线讯(通讯员 谭蕾)近日,一辆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接送学生服务的非法营运“黑校车”接送学生被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
联系家长接回幼儿
3月16日,下午16时25分正值放学时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梦溪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澧县涔南镇复兴村部至文家4组1公里100米中学路段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湘JQ9***的小型普通客车上载着几名幼儿,疑似是非法校车接送学生。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检查,车上载有4名学龄前儿童,驾驶人正准备将幼童送回家。经查,驾驶人左某所驾驶的车辆并未取得校车牌照,左某未取得校车驾驶资质。民警当即依法暂扣该车,并电话通知4名幼童家长将孩子平安接回家。
4位家长来接孩子时,民警借机对其开展普法教育:“乘座这样的非法营运“校车”,车况和驾驶人不可控。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车上未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装备,也未安装GPS装置及摄像头;且驾驶人也不具备校车驾驶人的基本资质和资格证,属于典型的非法运送学生车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家长要为孩子的安全负好责,切勿图省事让孩子乘座这样的“黑校车”。”家长们纷纷表示,一定汲取教训高度重视孩子安全,正确认识非法校车的危害,以后坚决抵制“黑校车”。
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左某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被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