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讯(通讯员 肖昶 赵云飞)近年来,澧县财政局坚持以“做清廉干部,创清廉机关”为目标,切实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多措并举厚植廉政元素,培育廉政土壤,有力保障了财政干部、财政资金和财政运行“三个安全”。
丰富活动载体。围绕建设清廉机关目标,局党组积极搭建活动平台,丰富廉政建设工作载体,将廉政建设工作从理论层面延伸到日常工作和生活当中,营造了廉政建设就在身边的良好氛围。一是廉政警示教育常抓不懈。将廉政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文明创建、主题党日、大型会议等活动有机结合,深入剖析近期全省财政领域违法违纪案例,统筹开展党性教育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引导财政干部真正学出坚定信念、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二是道德讲堂弘扬清风正气。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定期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使“道德讲堂”活动常态化,时刻警醒干部职工手握戒尺,勤勉工作,奉献作为,形成科学有效、具有财政特色的讲堂模式。三是打造财政廉政文化长廊。利用办公楼层的走廊空间,悬挂廉政警示牌匾、廉政字画、廉政书法等内容,营造廉政氛围。向干部职工赠送廉政书籍,在重要时间节点向干部职工编发廉政短信,在全局形成思廉、倡廉、兴廉、促廉的良好格局。
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制度改革,着力提升财政办事效率。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刀刃向内,严查财政系统“不作为”“乱作为”“中梗阻”问题,严查资金审批、拨付和使用过程中的“吃拿卡要”等违纪现象,严查工作效率低下、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刁难办事人员等不良现象,持之以恒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促进财政工作全面提速、争先晋位。政府采购全面取消保证金,本级采购项目(除特殊需求外)一律面向中小微企业,目前完成的97个政府采购项目(除2个采购精密仪器项目外)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成交金额5656.23万元,鼓励采购方向中标方提前预付款的比例从30%提高到50%。
强化资金监管。一是全面开展自清自查。对照巡查和以往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完善监管责任。对资金使用情况每年都安排部署自查,分门别类建立自清自查台账,有针对性的清理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列支招待费等违纪违规问题。二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建立资金支出进度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对专项资金结余较大、项目进展缓慢的单位下达专门的督办函,对超过时限的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建立常态化的直达资金监管机制,确保直达资金“高效”“直达”;加快债券资金拨付,监测项目单位支出进度,加强专项债券绩效评价,防止资金闲置沉淀。三是严格控制财政支出。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财政形势,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力度,在预算安排上综合落实“两压两保两增”的原则,集中财力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支出。以县政府办名义出台了《澧县财政资金拨付审批管理办法》,对各类资金分类细化审批程序,加入分管副县长签批环节,对300万以上的新增支出,依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甚至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拨付。
健全制度体系。一是完善内控制度。坚持正人先正己,把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作为有效防范财政管理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的主要措施,构筑形成“1+10”的风险防控体系,切实加强对财政预算管理、资金分配、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制定《澧县财政性资金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府性管理资金安全大检查;认真分析专项资金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修改和制定了《澧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等51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是构建惩防体系。按照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新任务新要求,从惩治和预防腐败、系统治理、推进“三项防控”、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强化基层组织防治腐败工作等方面,全面构建“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