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讯(通讯员 李静雅)近日,津市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经营案。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陈某、同案人潘某夫妇伙同被告人平某开始经营网络刷单业务,因该刷单平台功能不完善,陈某安排技术人员被告人魏某、程某、林某等重新开发一套具有商家端、刷手端、管理端三端,能发展下级分站,刷单功能完备的刷单平台。2019年5月1日,以厦门京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载体重构搭建的“精灵宝盒”刷单平台正式运营上线。后因刷单业务迅猛发展,陈某又先后推出了刷单平台“竞智99”(安谷)、“淘多点”上线运营。其间,陈某、潘某招聘了大量工作人员并成立了技术部、招商部、C端运维部、运营推广部、客服部、财务部等部门。经查,陈某等人在经营刷单业务期间,为逃避打击频繁更换刷单平台域名,同时将各部门分散到不同地方开展刷单工作,直到2021年10月28日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10月28日期间,陈某、平某等人经营的网络刷单业务工完成三千余万单,非法经营刷单数额五十二亿余元,发展分站代理两百多家,获得服务费、会员费、提现手续费等非法收益三亿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平某、魏某、程某、林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信息,伙同他人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陈某等十名被告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七年不等,判处罚金二十五万元至三千余万元不等。
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拥有好的技术和人才应该用在正途上,万万不可通过违法犯罪来获取利益。法律明确规定,刷单是违法的,是明令禁止的虚假交易,不仅违反市场经济竞争的原则及商业道德,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其他合法经营商家的利益。任何人不得因损害公共利益而获利,法律也绝不会姑息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一审:田镇圆 二审:余画 三审:王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