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讯(通讯员 杨婧)“为了几条鱼跳江,犯不上!”2022年12月30日凌晨4时,汉寿县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山湖水域汉寿县洋淘湖镇绣木组码头岸边,上演了惊心动魄的一幕,被抓现行的一名偷鱼人,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执法打击,慌不择路准备跳江,眼看情况紧急,湖洲派出所所长刘洋一面安抚其情绪;一面示意队友加强隐蔽,再寻找合适时机实施抓捕。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9日晚,吴某华、张某锋等4人合谋当天深夜到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山湖水域非法捕鱼。30日凌晨4时,“满载而归”的4人正将非法捕捞的鳡鱼、翘嘴鱼等从江边的木船上往岸边搬运时,遇到了湖洲派出所所长刘洋带领民辅警进行治安夜巡。2名偷鱼人现场被抓,另2人趁着夜色仓皇逃离。
正在搬运赃物的张某锋,一时间“六神无主”,企图跳江以此逃避执法打击。危急时刻,刘洋敏锐的觉察到了张某锋的异样。为顺利实施抓捕,他假借安抚之机拖延时间,并示意同行的队友按兵不动。待张某锋情绪逐渐恢复平稳后,隐藏在芦苇丛中的辅警曾伟,迅疾飞身扑向张某锋,安全将其一举擒获。
渔获物
2022年12月下旬,刘洋在工作中获得线索,疑似有人在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山湖水域利用赶网、丝网非法捕鱼,破坏生态环境。为避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暗中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连续多日蹲守,终于在12月30日凌晨将2名偷鱼人抓获现行。迫于压力,另2名逃窜的同伙也于2023年1月3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4名男子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552.8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吴某华(男,56岁,汉寿县洋淘湖镇人)、张某锋(男,44岁,汉寿县洋淘湖镇人)、赵某新(男,56岁,汉寿县洋淘湖镇人)、张某财(男,50岁,汉寿县洋淘湖镇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年关临近,又到了汉寿人最爱的熏制腊鱼腊肉,集中“打年货”的时候。随着农贸市场恢复营业,个别不法分子为了牟取利益,也在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山湖水域从事非法捕捞活动。汉寿公安在此温馨提示:长江流域水资源、渔业资源等归国家所有,受法律保护,居民群众要树立水源地保护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守护青山绿水,切莫贪图一时之利,进行非法捕捞。万物皆有灵,不妄欺生,让水生物休养生息,福泽子孙后代。
(一审:龙晓龙 二审:邓望军 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