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讯(通讯员 鲁进)2023年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九),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贾建林收到当事人小吴发来的短信“您好!他今天把钱还给我了~新年快乐~”。经过三天的诉前调解工作,小吴与杨某的买卖合同纠纷于大年三十前夕圆满结案。
小吴是陕西人,想在年前购置一批货物,于2023年1月7日通过中间人周某向卖方杨某交付一万元货款。后双方未能就买卖合同达成一致,便决定不再合作,杨某在微信上同意向小吴归还一万元。但经小吴多次催讨,杨某未按约定偿还,无奈的小吴于1月17日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上提交了立案申请,并同意诉前调解。
鼎城法院收到小吴的申请后,确认原、被告及诉讼请求、基本证据等信息后,指派法官贾建林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通过电话沟通,杨某同意偿还,但表示还需筹款,调解员向小吴转达后,小吴并不相信,因杨某已做过多次承诺均未兑现。后调解员再次建议杨某明确给付期限,最好是农历年前付清,杨某承诺农历腊月三十前偿还。1月20日,小吴收到了杨某退还的货款,便向承办法官发送了短信表示谢意,并撤回了起诉。
近年来,鼎城区人民法院大力开展“两个一站式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为当事人提供多元解纷服务。对于当事人提交调解申请或同意调解的纠纷案件,委派特邀调解员、行业特邀调解组织、基层治理单位开展诉前调解,通过此举化解了一大批案情清晰、标的不大、矛盾较小的案件。诉前调解具有免费、程序简便、化解效果好、可申请司法确认等诸多优势,是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的一项重要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审:杨露 二审:蒋俊 三审: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