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讯(通讯员 姚梓玥 胡楠 )“谢谢法院和妇联用心地给我们做工作,让我终于能看望我的两个孩子!”
2月15日,桃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联合县妇联就离婚后子女探视权问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将面临危机的抚养权纠纷妥善化解,男女双方放下过往恩怨共同抚养子女。
侯某与张某婚后育有二子,因感情破裂于2023年1月离婚,离婚协议规定两个孩子归男方张某抚养,女方侯某每周可探望一次,暑假可带孩子两周,寒假可带孩子一周。但离婚后男方及家人阻止女方探视,与男方多次进行协商均遭到拒绝。今年2月,侯某以张某剥夺自己对孩子的探视权、严重影响与孩子们的母子亲情为由,起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
桃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了解到女方的情况后,发现该案存在很大的调解空间,为更好地化解家事矛盾,决定启动诉前调解机制,邀请县妇联、家事纠纷调解员与一同前往男方家进行“家访”,了解事情缘由,解开双方的心结。
调解过程中,立案庭庭长饶朝芬及妇联调解员耐心听完双方当事人陈述后,分别从法律、情理以及子女健康成长等方面进行劝解,用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的对抗情绪逐渐缓和,最终张某答应按离婚协议的条款恢复侯某的探视权。这起探望权纠纷,经过法院、县妇联的共同“家访”,得以顺利化解。
“法院+妇联”的调解模式,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情怀,也感受到了来自妇联的关爱,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奠定了和谐稳定的基础。桃源县人民法院坚持将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拓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方法和途径,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方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
(一审:蒋宇 二审:余画 三审: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