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深夜快速出击,成功扣押被执行人的本田轿车,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被执行人黄某与许某存在借贷纠纷,黄某到期拒不还款,许某无奈将其诉至鼎城法院。8月5日,鼎城法院判决黄某偿还许某借款本金18.2万元及利息。但直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黄某仍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还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住处无人。为此,法官线上线下展开联合查控,冻结了黄某的银行账户,查封了黄某名下车辆,然而该车辆因被黄某藏匿起来,始终未能查扣到。在确认了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区法院向交警部门发送了协执函,也依法对黄某采取了网上曝光、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发布了悬赏公告,并鼓励申请执行人和社会群众提供黄某下落及财产线索。
11月16日晚上7时许,申请人联系法官称在武陵区某修理厂旁看到黄某的车辆,正在埋案工作的执行法官当即组织执行干警前往。执行法官在现场未发现黄某,电话联系黄某也拒接,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叫来拖车准备强行将车扣押拖走,此时,案外人雷某来到现场,准备开走该车,雷某表示,自己是黄某的朋友,黄某向其借款已将该车辆抵押给自己,现车辆属于其私人财产,法院不能扣走,并且态度十分猖狂。法官在了解情况后明确告知,该车辆法院早已查封,且该车辆无抵押登记信息,从法律讲,该车属于黄某名下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扣押。如雷某拒不协助法院执行,暴力阻碍扣押车辆,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在执行法官向雷某释明情况后,以及法律的强大威慑下,雷某主动交出了车钥匙。执行法官于晚上10时顺利将车辆扣押至鼎城法院。后续如果黄某仍然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将依法拍卖该车辆。
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任何躲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鼎城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让企图躲避执行的老赖无处可藏,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群众办实事,切实维护好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文/胡林霞 郑丹)